堆委发〔2021〕92号
中共堆沟港镇委员会
关于成立灌南县堆沟港镇党委审计委员会的 通 知
各村(社区),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对内部审计工作要求,推进堆沟港镇审计体制机制建设,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,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,结合工作实际,决定成立灌南县堆沟港镇党委审计委员会(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成人员
主 任:朱洪军 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
副主任:张东兴 镇党委副书记
高林春 镇党委副书记
左华磊 镇纪委书记
张 星 镇组织委员
委 员:王 文 镇纪委副书记、党政办主任
翟玉军 镇纪委委员、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
魏海泉 镇纪委委员、农经中心主任
刘洪伟 镇纪委委员、信访办主任
池庆海 镇组织干事
封 野 镇纪委工作人员
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负责日常工作。左华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翟玉军、魏海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二、主要职责
批准成立内部审计机构,确保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正常运行,维护单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,权威性和有效性;审议内部审计制度,协调推进审计结果运用等重大事项;审定年度审计计划,研究部署年度审计工作重点;听取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、重点审计事项结果的汇报,研究审计问题的处理,监督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等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委员会主任要求提出建议,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确定。
(二)审计委员会实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,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,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。
(三)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,由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,落实情况向委员会主任报告。
中共灌南县堆沟港镇委员会
2021年5月22日